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的工作能力和实际业绩,宣传教育典型,展示教师形象,激励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营造全校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特制定优秀教师评选方案。
一、评选原则
- 量化评定,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师德行为规范或出现严重教学事故的
(2)旷课(工)或一学年病事假累计达1个月
(3)一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到基本工作量50%的
二、评选范围
2009—2010学年度一线的任课教师。
三、评选办法
(一)只本年度秋季上课教师考评得分:
得分=100÷投票人数×实际得票数
(二)全年度上课或本年度春季上课教师考评得分:
1.投票得分。投票得分=100÷投票人数×实际得票数
2.学生评价。担任几个班级授课任务的教师测评得分为几个授课班级学生测评得分的平均分
3.听课评价。听课人为一人的,得分无效,讲多门课的,取平均分。
教师投票、学生评价、听课评价三方面评分分别占总分的40%、40%、20%计分。
4.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将加分或扣分:
(1)学期教案评比获一等奖者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
(2)未按时交齐教学资料、教学检查时无教案者,扣3分。
(三)所有参评教师教学工作量有下列情况的,按以下条件扣分:
一学年工作量只达到基本工作量80%的扣4分,只达到50%的扣10分。
根据总分,按先后次序提出候选名单,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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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O年九月一日